……这回答我真的不懂啊!我虽然年轻,但我可是写过跨国协定附录的nV人啊!我的文风一向是“格式规范·JiNg准表达·绝不多写一个词”的风格,为什么突然要我写什么“放松旅游轻松吃喝玩乐好去处”啊?!
但我还是写了,毕竟是他下的指令嘛。按照他给的资料,把每一个国家的文化、风俗、边境习惯都一一核对。整整花了三晚没回家,写好后我贴上“草稿”标签,交给行政层送到陛下的桌上。
结果不到两个小时,陛下召见我。
两个小时!一个正常的跨境手续审批流程都得六个小时以上!这效率……太可怕了。
于是,我坐在陛下面前,手心冒汗,腿都快合不拢了。他翻着那份“草稿”,语气就像平常我写出完美三段式法律摘要时一样平静。
“嗯...奈蕾莉,这份指南你写得很好。这个就直接作为最终稿使用吧。”
“直直直接做最终稿吗?!陛下你肯定吗??我里面的句子都不太标准吧!?格式我也有点随便处理了耶??”
我那一瞬间几乎是跪在空气里跟他说话的。连“段落缩进不统一”这种Si罪我都主动坦白了。
但他只是轻轻笑了一声。
“我明白你的顾虑,奈蕾莉。但是既然是为了全世界而写的,自然不该按照凯瓦隆的标准。”
“……啊?”我大脑短路了一秒钟。
“如果你真的担心的话,在旅游指南前面加上‘傻瓜式’如何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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